“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当守的安息日。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、仆婢、牛、驴、牲畜,并在你城里寄居的客旅,无论何工都不可作。”(申5:13,14)【1】
“许多人疏忽地将预备日所能完成的小事留待安息日开始的时候去做。这是不应该的。在安息日起头时所还未做的工作,应该留着不做,等到安息日过去之后再做。这种办法可以帮助那些疏忽的人,使他们留心在六日之内做他们应当作的工。”{PP 296.1}──《先祖与先知》第296页【2】
“我们务必格外小心谨守安息日的边缘。要记得每一时一刻都是奉献成圣的时间。倘若可能,作雇主的应当将从星期五中午到安息日开始的时间留给职工。让他们也有功夫预备,以便心平气和地迎接主的圣日,这样行即使在属世的事物上,也决不致使你受到任何损失。”{6T 356.1}……【3】
“安息日开始之前,身心的俗务均应摒除。{6T 356.3}……【4】
“向耶和华守安息日为圣,意即永远的救恩。因为上帝说:‘尊重我的,我必重看他。’{6T 356.4}”──《证言》卷六第356页【5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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