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,从日出之地上来,拿着永生上帝的印。他就向那得着权柄能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说:‘地与海并树木,你们不可伤害,等我们印了我们上帝众仆人的额。’”(启7:2,3)【1】
“在十条诫命中,只有第四条具有设立律法者的圣名和尊衔。惟有这一条诫命说明颁布律法的权威是谁。可见第四条诫命之中附有上帝的印鉴。这印鉴盖在律法上,证明它的真实性与权威。”{PP 307.2}──《先祖与先知》第307页【2】
“上帝的证据或印记,乃表现在遵守那记念耶和华创造大工之第七日的安息日上。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,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,因为这是你我之间世世代代的证据,使你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。”(出31:12,13)在这里,安息日乃是明明被选定作为上帝与祂百姓之间的证据。”{8T 117.3}──《证言》卷八第117页【3】
“在全部十诫中,惟有第四诫包含着那伟大的立法者天地之创造主的印记。凡遵守这条诫命的人,他们身上就佩有祂的名号,而其中所包含的福分也全是属他们的。”{6T 350.3}──《证言》卷六350页【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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